特许权使用费适用范围
适合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非专利技术等使用权收入的预扣测算。
输入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,估算费用扣除、预扣个税和税后到手金额。
2026 年 · 特许权使用费 ¥10,000
预扣个税 ¥1,600,适用 20% 比例预扣率。
特许权使用费通常不适用稿酬所得“收入额减按 70%”的规则,适合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使用权收入测算。
适合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非专利技术等使用权收入的预扣测算。
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先扣除费用,再通常按 20% 比例预扣;年度汇算时通常并入综合所得。
稿酬通常来自作品出版、发表;特许权使用费通常来自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使用权许可。特许权使用费不适用稿酬减按 70% 的口径。
70% 减按是稿酬所得的口径,特许权使用费通常按扣除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预扣税额。
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,年度汇算时通常并入综合所得;本页只估算当次预扣。
计算口径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规则,政策变化后会更新规则版本和核对日期。
规则核对日期:2026-07-27